兵器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对新开实验项目及首次上岗指导实验的教师的规定

为了确保实验教学质量,提高实验项目的水平,对新开实验项目必须进行验收,新开实验与首次上岗指导实验的教师要进行试讲、试做,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常的实验教学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一、新开或更新的实验项目必须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规定和要求经批准后组织进行。

二、新开或更新的实验项目必须要有完整的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格式及实验成绩考核办法。

三、新开或更新的实验项目,其实验设备及实验装置要符合实验内容的要求,且配套合理,使用安全可靠。

四、新开或更新的实验项目必须要有完整的实验卡片,并详细地记载实验材料的消耗定额。

五、初开或更新的实验项目,在实验设备验收并安装完毕后,先由兵器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以下简称实验中心)组织实验技术人员与指导实验的教师写出备课笔记,进行试讲、试做,并写出实验报告。

六、初开或更新的实验项目在进行试做后还要填写验收单,由实验中心有关人员验收。

七、首次上岗指导实验的教师,须由学校试讲试做评价小组,对新上岗教师进行试讲、试做工作,写出实验报告,并由试做评价小组填写首做实验试做评价表。

八、初开或更新的实验项目,实验教学监督组须对实验过程进行督查,并填写《中北大学新开实验项目验收单》、《首次上岗教师实验试做评价表》,提交实验中心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