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器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财产管理员职责
1、在兵器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以下简称实验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中心财产的使用、存放及帐、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设备物资的管理制度,负责办理本实验中心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的领用、发放、借用等手续,负责到学校主管部门办理资产验收、调拨、报废等手续,保持帐、卡、物相符,负责执行赔偿制度。
2、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熟悉所保管物品的型号、规格、性能和用途,了解保管物品的技术要求和存放条件,不断提高保管工作质量与水平。
3、每学期对所有物品进行两次检查,对用后还回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整理。对所管消耗材料的品种、规格要做到标记明显、摆放整洁,数量准确。
4、定期向实验中心负责人汇报所管物品的消耗、库存情况,及时提出购置和维修计划,提出闲置和待报废设备清单,充分发挥资产作用。
5、负责监督检查财产的使用与存放情况,有权拒绝不遵守操作规程和不具备使用条件者使用仪器设备。
6、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腐等实验室安全工作,防范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