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器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考勤管理办法
1、 为保证在兵器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以下简称实验中心)科研与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每位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及实验室的有关考勤制度。
2、 实验中心工作人员上下班实行考勤制,不得迟到、早退、缺勤。
3、 实验中心人员应参加实验中心日常活动(每周例会、实验室各类学术活动等),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向实验中心负责人请假,并登记。事、病假请假事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 凡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者均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向负责人请假。
5、 出勤和工作表现与年终奖金和科研补贴挂钩。
6、 每位工作人员每天应认真填写考勤记录,包括上下班时间等。
7、 考勤记录本由负责人负责查看,并提醒未作记录者按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每月公布一次。